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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浦中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日]

()入学对象

(1)具有本学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学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在本学区购房并具有房产证,双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或一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7月11~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需带材料

(1)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新生验证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名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购房并具有房产证,父母双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或一方在本市工作、居住满2年以上)的,凭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或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新生验证通知等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

城北中学(永丰余路211号)

备注:因汉浦中学暂时未完全投入使用,2015初一新生报名在城北中学内。汉浦中学的新生录取后于823(星期天)到汉浦中学(环庆路2号,同心小学旁)报到。

(三)学区认定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认定原则上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

(2) 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在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情况下,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5)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长期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6)学校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名学区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

 (四)汉浦中学学区示意图

地址:昆山高新区环庆路2

电话:57757399-855

学区范围:皇仓泾河以东,沿北环城河、太仓塘以北,汉浦塘以西,城北路以南(不含杏园小区)。 2.不在上述范围内、城北路以北的同心派出所户籍的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