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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评2015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8月3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2015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苏教组〔2015〕7号)精神,苏州市教育局将于10月开展姑苏教育人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教育紧缺人才)评选,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中在职在岗教师、教研人员和校长(园长)。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教研人员和校长(园长)不在评选推荐范围。       

二、名额分配及申报类别

全市拟评选姑苏教育人才35名,其中:教育名家5名,教育领军人才20名,教育紧缺人才10名。按照文件精神,我市将推荐3~5名教师或校长作为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候选对象,教育紧缺人才的推荐不受名额限制。教师按学段学科申报,校长按学校类别申报。教育名家不得兼报教育领军人才。

三、基本资格及条件

符合《苏州市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办发〔2013〕6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其中:申报教育名家的须为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领军人才、紧缺人才的须为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紧缺人才须为2012年1月1日后从外省市引进的。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张);纸质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A4幅面),含表彰证书、论文(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专著(包括封面、目录及全文)等;光盘一张(以上材料的电子稿)。所有佐证材料起始日为2011年1月1日,所有材料不再退还给申报人。

报送的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并符合以下要求:佐证材料纸质复印件需完备验证手续(每份材料需加盖验证单位公章,审核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名;《申报表》电子稿以doc文档格式,佐证材料电子稿(内容为纸质复印件的电子扫描或照片文档),以pdf或jpg格式保存于光盘上。

五、其它事项

1.要规范推荐程序。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要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材料验证、成果展示和民意测评等工作。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上级部门。

2.各单位须于9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发邮箱:ksjyjrsk@163.com。联系电话:57514822。

 

 

附件:1. 苏州市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2. 2015年姑苏教育人才申报表

3. 2015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