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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庆祝2015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9月7日]
    今年9月10日是第31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5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庆祝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动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发现身边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闪光之处,点赞好教师,传递正能量,引导全社会更加深入地认识、关注、理解和尊重教师。
二、活动主题
      2015年我市教师节主题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让学生遇到更多的好老师”。各校要围绕活动主题,隆重、热烈、务实、俭朴地策划和开展宣传庆祝活动
三、2015年教师节的主题活动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庆祝2015年教师节座谈会(具体另见通知),并通过媒体集中宣传一线普通的优秀教师和教师群体。各校、各区镇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用身边的榜样凝聚师德的力量,动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发现身边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闪光之处,在教育系统凝聚与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深厚氛围,助推“阳光育人”品牌建设。
2.认真组织开展为教师办实事活动。各校要在区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为教师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局机关和科室要结合开学巡视工作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开学动态,知晓和帮助学校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慰问一线教师、离退休教师、贫困教师,要组织开展好年度内退休教职工的欢送活动,送去组织的感恩、关怀和温暖。二是倾听教师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认真落实教师各类培训项目,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3.聚焦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文件精神,宣传国家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大意义。落实昆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要重视做好新教师师德、业务培训,重视城镇学校教师待遇的保障落实和业务素养的提升提高。按照苏州市教育局意见,探索职称制度改革,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着力推动教师评价改革。
4.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各校、各单位要抓住教师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师德系列文件,落实《昆山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昆教〔2012〕175号)精神,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师德底线,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同时强化监督查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强化宣传、自查自纠,对违规违纪的教师及时严肃处理,树立良好师德形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各校、各单位要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签名承诺活动,并将此承诺的落实情况与承诺人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星级评选、评先评优等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对个人和学校进行处理。
各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31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并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让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遇到更多的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各单位要围绕主题,做好庆祝活动方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节庆祝活动。
 
附:关于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承诺书(样张)
 
 
 
 
                               昆山市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
 

附件:
关于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承诺书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昆山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昆教〔2012〕175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我向学校、家长及社会郑重承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一)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在家中、校内或在校外租(借)用场地招收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未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和组织管理活动;
    (四)不为其他教师、培训机构和补习班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牟取利益。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
 
学校举报电话:      局纪检监察室电话:57514790
学校:          承诺教师:
               2015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