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评选昆山市首批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和第五批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推荐。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和教育技术应用能手的评选工作是名师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和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各分为学科整合类和应用维护类2个类别。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专业人员。各校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评选推荐小组,精心组织推荐。
二、规范推荐程序。学校评选推荐小组要严格对照《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评选条例》和《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评选条例》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并及时做好对申报对象的民主测评、考核以及对材料的初步审核。经学校推荐的参评对象,要在学校内醒目处公示3天。
三、及时送审材料。推荐对象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按评选条例要求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经学校评选推荐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由学校统一报送至教技室郑芳老师处,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四、认真组织评审。成立由教育局领导和人事科、教技室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由教技室组织市级以上学科和教育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审阅相关材料并形成初审意见,供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由教育局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五、上报材料要求。1.参评对象按照评选条例和推荐表的要求,依次整理并装订好评选材料,封面上标注评选项目,注明新评或者复评,扉页为评选材料目录,内页按材料要求用有色卡纸分隔。材料时间为2013年至今。评审结束后,学校领回材料、归档。2.推荐表一式二份,单独上交,不要和材料装订在一起。所有有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证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3.汇总表(附件5、附件6)由学校负责填报并盖章,同时通过教育OA平台提交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至教技室郑芳老师处。
附件1: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评选条例
附件2: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评选条例
附件3: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4: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推荐表
附件5: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6: 昆山市教育技术应用能手推荐汇总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