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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日]

各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师专业发展,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以现行教材为制作范围,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来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0分钟(幼儿园最短可3分钟)左右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本次微课比赛作品包含:微课视频、缩略图(即视频的片头图片)、作品简介、教学设计四个部分,其中教学设计包含教案、多媒体课件(音频、视频等素材)和配套习题。作品制作及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1.此次比赛学科不限,每校最多只能报5件作品,每人限报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 作品上传截止时间:4月18日。

 

附件1:“微课”制作及上传要求

附件2: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比赛评分细则

 

昆山市教育局教育技术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0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