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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3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昆教[2010]172号)精神,现请各校对照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2015年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凡申报材料须符合文件所规定的奖励类别和条件;

2.所申报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3.申报者须填写《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我室验证后原件可带回;

4.申报材料交我室郭仁兴老师,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

附: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

 

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昆教科【2016】11号  关于做好昆山市教育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