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决定评选表彰2014~2015年昆山市优秀班主任、昆山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及第三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第七届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昆山市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在班主任工作中作出贡献,现仍在班主任岗位上的教师。昆山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德育处干部,共青团专兼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2.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第三届“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心理健康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德育处(室)主任(副主任、干事)、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市(区)级以上专职德育教研员或专职德育管理干部、市(区)级及以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干部及教师等。
3.第七届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评选对象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5年以上(2011年8月底前从事教育工作),担任过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含团队)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等学校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昆山市级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应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1)连续从事德育管理、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的教师、干部;(2)2011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者;(3)在年终班主任绩效考核中获得两次优秀。
2.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应具备以下两个方面条件:(1)连续从事班主任、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6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德育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幼儿园班主任、德育干部连续满5年及以上);(2)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转化问题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且在2011年以来获得过县市、区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或在2012年及以前获得过周氏德育奖励且目前仍在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幼教德育干部。
3.第三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应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1)曾获得“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2)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3)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德育科研成果奖;(4)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现仍从事班主任工作;(5)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
4.第七届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应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1)爱岗敬业。模范执行教学“七认真”,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方面成绩优秀。(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地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3)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4)志存高远。乐于奉献,廉洁从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5)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仪素养好,示范作用强,受到学生及家长的热爱和尊重。
三、评选程序
(一)昆山市、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遵照如下程序:
1.学校自下而上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宁缺毋滥;
2.昆山市教育局对申报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材料进行两审,一审为材料评审,各学校被推荐申报者须将材料于5月31日前送教育局基教科沈志坚处。二审为演讲答辩,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材料一审入围的申报者,进行演讲答辩环节的考核,通过者上报苏州市教育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并在“苏州教育”“苏州中小学德育”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第三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评选遵照如下程序:
1.昆山市教育局对申报者进行材料初审,推荐上报苏州市教育局;
2.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材料评审和演讲答辩两个环节(每位候选人5分钟带PPT演讲,接受评委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七届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评选遵照如下程序:
1.各校民主推荐、昆山市教育局初审,确定向苏州市教育局推荐参评人选。
2.苏州市教育局考核评定。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组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1.各级各类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均须填写登记表
2.各校于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稿发送邮箱:shenzhi5752@126.com。联系人:沈志坚,联系电话:57514880。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昆山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
61号关于评选2014~2015年度昆山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十佳班主任及教坛新秀双十佳的通知(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