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有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2016年暑假即将开始,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组织好暑期活动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放假和开学日期
1.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小学考试时间为6月 23日 ;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时间为6月17日~19日,初中非毕业班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普通高中高一考试时间为6月24日~26日,普通高中高二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7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高二学试时间为6月21日,中等职业学校高一、高二单招考试时间为6月21~22日。
2.本学期放假日期。本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于6月30日结束,7月1日起放暑假。
3.下学期开学日期。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均于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注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律于8月26日报到,8月27日~31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放假期间,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二、关于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
1.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五严”规定的各项要求, 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擅自增减课时。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严禁加班加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和心理负担。
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要用更多的时间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五严”规定的全程管理。对执行不力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前警示。 各校责任督学要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每所学校校长和校级领导班子都能执行“五严”要求;确保每位教师根据“五严”要求都能身体力行。
各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缓解招生入学矛盾;要积极主动配合区镇积分办公室做好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不得组织进行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高中和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意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2.认真组织校长教师暑期培训。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认真制订暑假期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课程基地建设、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文化学历进修、普通话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教材培训和教科研活动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校本培训。组织推荐相关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3.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各校要积极探索社区教育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辅导站的作用,主动与所在社区联系,共同编制社区教育活动计划,选派教师配合社区做好学生暑期社区教育各项工作。各校暑期社区教育活动计划于7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发至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57514880。
4.科学安排好学生暑假生活。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期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
5.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校在放假前,务必要组织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校要加强高考政策宣传。要充分抓住高考考试结束、学生填报志愿、公布考试成绩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正面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要通过中学校长、班主任、教师等力量,将我省落实“三个不减少”“三个确保”的工作情况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消除家长和社会疑虑。
各校要利用暑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学校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要按规定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改造工作以及校车安检、保安人员调整、视频监视系统调试、食堂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各校要完善值班制度,加强行政、教师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校(园)级领导要带头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发生重大事件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 抓紧落实其它相关事项。各校要对照《2015~2016学年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综合考评方案》做好自评工作,需要上报的相关材料,请于7月20日前分别交教育局基教科和职社科。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学期代办性服务性收费的结算、清退工作。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类工作以及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有在建或改造项目的学校要抓紧工程进度,严格把好进度关、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建设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同时要利用暑期抓紧做好校舍维修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接收电子邮件2次(上、下午各1次),并将有关通知、文件及时交校长阅处。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待机状态。
昆山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77号关于做好2016年学期结束和暑期工作的通知(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