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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1日]

各开发区纪工委、各镇纪委,各部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

近日,中央纪委、省纪委和苏州市纪委先后下发通知,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部署。各区镇各部门要紧抓元旦、春节时间节点,持续组织开展“清风行动”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节日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廉节”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驰而不息查纠“四风”

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等重要论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作风建设经常抓、抓经常,形成习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早预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切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二、突出重点,正风肃纪,坚决守住纪律防线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纠正不正之风提供了纪律保障。各级纪检部门要紧盯元旦、春节两个节点,坚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节日期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对“小微”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对于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发现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从严惩处,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整合资源,互助联动,切实提高督查成效

各区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各区镇要健全完善党(工)委、政府、纪(工)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作风建设联合督查和分析研判机制,针对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花样翻新、收送节礼形式隐蔽、转嫁违规支出、发票名实不符等新情况新动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明察暗访,提高监督效力,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要坚持“三个延伸”,合理调配部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组织对相关领域和单位的督查。市级机关工委、市国有企业党委,要分别对市级机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督查。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运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各区镇、各部门要整合组织、审计、监察等内部监督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认真排查、严肃惩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市“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小组将适时对各区镇各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区镇纪(工)委、市级机关纪工委和市国有企业纪委参照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的统计口径汇总监督检查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信箱:昆山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昆山市水秀路1333号);举报网站:[lk]aHR0cCUzYSUyZiUyZnd3dy5rc2pqLmdvdi5jbg==[/lk]。

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山市监察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