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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 “最美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园丁精神,经局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最美人民教师”、“最美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扎根昆山教育的身边的好老师,广泛宣传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的平凡而感人的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了昆山教育而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为优质的教育,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的范围
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一线普通教师和行政人员。
昆山市“最美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现任班主任。
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和昆山市“最美班主任”原则上不兼报。
三、评选的条件
(一)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事迹突出。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业务精良、成绩突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鲜活的感人事迹,并在社会中具有广泛影响力。
4.校(园)长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有敢于引领学校争先创优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办学成效。
5.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二)昆山市“最美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育人教书,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关爱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
2.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富有责任感、事业心。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严于律己。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富有奉献精神,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较强的班主任工作能力,能深入了解、研究学生的身心特点,智慧地解决学生成长中的各种问题。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能够较好地利用班(队)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能组织协调任课教师,注重与家长、社区的沟通协调,整合校内外教育力量,共同建设好班集体。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注重学习与反思,育人教书实绩显著。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和谐民主。
5.必须是现任班主任,最近5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
6. 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在教育局、学校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教育教学工作者优先推荐。比如在“五大校园”建设、高效课堂建构、家校合作共建、学校特色创建等方面全心投入、全力付出、全程服务的同志可择优、优先推荐。
四、评选的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
各校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通过教师自荐、家长和学生举荐、学校推荐等方式多层次开展评选活动,以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能提升,要深入挖掘教师平凡而感人的事迹,营造全体教师争当优秀、全体家长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审核公示阶段(2017年5月~6月)
本次评选不分配指标,各学校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教育局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初选,分别择优选出“最美人民教师”、“最美班主任”各20位候选人。对初选确定的候选人,教育局将分别组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局党委会审核确定10位“最美人民教师”和10位“最美班主任”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7年8~9月)
教育局将组织力量采写报道、摄制专题片。2017年9月,教育局隆重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暨昆山市“最美人民教师”、“最美班主任”先进事迹报告会。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最美人民教师”和“最美班主任”评选活动,是我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原则,各校要把推荐工作深入到班级学生和家长中,充分重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联名推荐,并在此基础上酝酿产生候选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推荐名单,确保被推荐教师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3.开展师德教育。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民族精神的重要元素,教师的职业特点要求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引导者,更是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各校要结合评选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宣传正能量,表彰优秀者,积极构建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4.及时报送材料。每位推荐人员须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在5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资料报送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鼓励提供最美事迹的图片或短视频合集。
六、评选的组织机构
组 长:金建鸿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伟莉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苏培兰  教育局副局长
             王  阳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谢永春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龚建中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张志华 教育局监察审计室主任、工会主席
    吴建军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郑  平 教育局职社科科长
    邵 平 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
    钱艳华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张 斌 教育局办公室科员


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