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2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推出和宣传一批名优教师青年典型形象,集中展示新时期苏州青年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示范带动全市青年教师在教育理想信念、业务学习能力、宏观创新思维、现代教育意识上的整体提升,大力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老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从注重“上好一堂课”转向关注“培养好一个人”,为培育“全纳、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现代化苏州形态,奠定坚实的青年人才基础。
二、评选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类学校等)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 教育理想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知行合一,全心全意投身教育改革发展,受到学生喜爱和家长认可,将帮助每一个学生成长成才作为人生奋斗目标。
2. 业务学习能力。牢固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方法,具有刻苦钻研精神和主动求知意识,将研究学生作为第一课题,严谨治学、勤于反思,潜心探究学习规律,科学设计学习行为,受到校长和同行的肯定,能有效带动青年教师群体开展教育研究、实践探索和共同学习进步。
3. 宏观创新思维。具备宏观教育视野和系统培养意识,拥有站在社会发展全局看教育的开放视角、洞悉学生发展需求的教育机智和统筹校内外育人环节的协调能力,坚持教育方式原创探索、横向教育创新迁移和教育创新成果转化,能带领学生开展创造性学习活动,针对日常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障碍矛盾有一定的前瞻性思考和突破性实践。
4. 现代教育意识。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定不移地拥护教育发展的科学实证方向,具有敏锐的时代感和历史感,对当代学生成长诉求和未来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有一定的思考预判,从学生发展本位出发思考谋划教育教学全部环节,具备数据搜集分析意识、移动互联应用和泛在学习指导能力,能代表现代青年教师的前瞻意识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阶段: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动员、组织和推选工作,根据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按照男女比例1:1的要求,遵循好中选优的原则向市教育局推荐。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初评推选过程以图文报道形式发布于各自网站主页。被推荐为市十大杰出青年教师的参评人选,在校园内醒目处公示(见附件4)一周。苏州市直属学校每校申报1人,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市直属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评选出“第二届直属学校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并择优推荐参评“第二届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
2. 复评考察阶段: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理论学者、教育实践专家和一线名优教师根据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专业评审,确定第二届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名单。
3. 表彰展示阶段:市教育局为第二届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中宣传展示。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获奖教师以示范课、报告会等形式进行集中展示,示范辐射全市青年教师。
五、申报材料要求
1.《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推荐表》与《苏州市中小学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二份)(见附件2、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纸质稿一式二份)。
3.近期两寸电子证件照(白底)1张、五寸电子彩色工作照片3张。
4.请各单位在4月2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与汇总表(word稿)、证书扫描件、个人照片电子版打包报送至市教育局团委邮箱170319124@qq.com,文件夹名称为“××市(区)××学校××人参评十大杰出青年教师材料”。纸质稿上交市教育局团委。
联系人:顾耀华
联系电话:65151235
共青团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