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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明同行 建幸福家园——昆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日]

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市民发出倡议:

一、传播文明风尚。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主动关心全市创建工作;从我做起,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动员家人、亲友、邻里传播文明风尚,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监督和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维护城市形象。

二、遵守道德规范。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24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参与公民道德实践,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存好心、做好事,讲奉献、做贡献,弘扬文明新风。

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加文明交通行动,驾车行路做到遵守交规、文明礼让;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遵守经营秩序,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不私搭乱建,不占道经营;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四、参与志愿服务。践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尊老爱幼、扶弱济困,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参与邻里互助、无偿献血、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做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践行者。

五、践行诚信友善。在家庭里做好成员,互敬互爱,传递优良家风;在岗位上做好职工,文明服务,立足岗位做奉献;在社会上做好公民,诚实守信,礼貌待人,热情友善,促进社会和谐。

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昆山城市更干净、有序、诚信、文明,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昆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  

 

 

承诺书

我将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幸福家园!具体做到:

公共场所内,安静不喧哗;车窗不抛物,行驾遵交规;礼让斑马线,红灯不乱闯;养狗不扰民,遛狗牵好绳;遇事多礼让,排队守秩序;演出比赛场,人走地干净;旅游休闲地,环境爱护好;点餐讲适量,惜福拒浪费;邻里互照应,居家添和睦;老弱病残幼,关爱多帮助;言行有教养,凡事守规矩。

我承诺、我践行!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