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论文范围:必须是围绕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在教育思想的探索、教材教法的研究、学科教学的改革、教育教学的管理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凡是试卷、习题、案例、教学设计、科普知识、文艺作品、工作计划以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不属于鉴定范围。
2.完成时间:必须是教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独立撰写。
3.发表或获奖要求
1)发表
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如在报纸发表必须是面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类报纸,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
2)获奖
(1)要求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不包括教科研部门的内设机构、学会分会和学会下属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获奖级别按按降一级(非降一等)评定。
对乡村教师送审的论文发表或获奖只作参考不作硬性要求。评高级职称时获奖论文最多认1篇。
4.论文字数: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字数在2200左右,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字数在2500左右。
二、材料要求
每篇送鉴论文书面材料只需1份,并在页面左侧装订。材料由上至下依次为:
1.论文鉴定意见表
每篇论文前面附1份《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论文鉴定意见表(高级)》。表中“论文编号”由人事科整理论文鉴定送审名册后统一编制,并反馈学校再由学校统一填报;“是否按乡村教师申报”栏必须按学校性质结合本人意愿填写。学校要对鉴定表内容做好审核并盖章。
2.查询证明
提交的查询证明包括以下两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用以查证该期刊的合法性,查询页中的名称应与发表的杂志名一致);
2)“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龙源”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用以查证该期刊的级别及本人论文发表情况)。
注: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不附以上检索查询证明,但必须提供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复印件;在苏州市教育局办的教育类刊物(包括《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苏州教育科研与实践》和《苏州德育》)上发表的可以不提供新闻总署和知网查询证明。
3.发表或获奖论文材料
1)发表
(1)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必须将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齐全,不需另附论文打印稿;
(2)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须将报纸的头版和正文复印齐全。
2)获奖
(1)获奖证书复印件;
(2)获奖论文打印稿。
4.相似性检测全文报告
每篇论文均须由经“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lk]aHR0cCUzYSUyZiUyZmNoZWNrLndhbmZhbmdkYXRhLmNvbS5jbg==[/lk])等权威论文数据平台进行相似性检测。相似性检测的报告必须为全文报告,检测的内容应与发表或获奖的文章内容一致,详细版、简明版均不认可。具体操作:点击“全文版”,后再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键进行在线打印。
以上论文送鉴材料均需为A4纸格式、单面打印(复印),并由学校确认盖章。
三、送审要求
1.教师论文材料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集中报送参加评审,每位教师最多报送2篇.
2.学校需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论文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同时也要对论文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于9月22日17:00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上报论文鉴定送审名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