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领导分工制度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处于中心地位,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即,有重大事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经费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师生功过奖惩权等。校长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2.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教学、德育、后勤等工作。对所分管工作,要自负其责,独立处理,重大事项要报校长决定。对各自的岗位职责要坚决遵守、执行并努力创造佳绩,组织好所主管部门、人员和教师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所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3.学校设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教技室、教师发展中心、总务处、团队等处室。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助理若干名,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4.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学年(学科)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末要在全校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由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进入考核档案。
二、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学校设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
(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制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
2.组织、协调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推进校务公开制度。
4.每半年听取和检查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公开工作的情况,认真解决校务公开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查处校务公开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5.对校务公开机密和其它不宜公开的内容作出界定,报上级校务公开部门审查备案。
6.定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理不认真履行公开工作职责的处室和个人。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制订工作制度和方案。
2.将公开内容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各处室的公开工作。
3.督促各有关处室认真准备公开内容,经审定后安排、实施公开。
4.督促公开责任部门根据监督小组反馈意见,对公开内容进行整改或再公开。
5.认真听取监督小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不断改进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
6.负责公开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每年末,对公开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7.负责组织教代会审议决定的公开事项。
8.协调校长办公室做好校务公开宣传报道,组织校务公开经验交流。
9.收集、整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反映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审查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监督校务公开程序是否合理,形式是否适当,时间是否及时,次数是否符合规定。
3.健全监督信息员网络,定期召开会议,收集、反馈职工对公开的反映,督促公开责任部门拿出整改意见直至再公开。
4.组织教职工对公开效果进行测评和评议。
5.对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对公开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可直接向上级反映。
6.负责监督公开档案的建立和归档。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
对内(师生员工)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2)学校章程、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3)学校财务收支,包括上级拨款、社会捐资、杂项等收入和办公费支出、福利性支出等情况。
(4)校园经济收入分配制度。
(5)学校基建、教学设备添置的计划及实施方案。
(6)教职工工资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7)学校内部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结构工资及奖金分配等。
(8)校长任期目标、年度述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及实施情况。
(9)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
对外(家长、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学校章程及办学成果等。
(2)有关办学的制度规定,对家长、社会的承诺等。
(3)招生任务、招生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4)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收费标准等。
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是召开会议。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党政工团联席会、全体党员会等形式公开校务;通过召开学校办学领导小组会议、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学校、学生会等公开有关校务。
二是媒体公告。以通知、公告、简报、画廊、校刊、校内广播等各种媒体公开校务。
三是其他形式。如学校开放日等形式公开校务。
校务公开的程序:
应视公开的内容、层面、对象和时机,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凡需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要事先发给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组织预审,让教职工了解实情、充分发表意见,校领导广泛听取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平时要注意搜集教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校务会。学校领导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采取适当渠道公开答复或说明。凡需向社会公开的事务,采取发公开信或公告的办法,让社会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学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如因情况紧急,未经集体研究,由学校领导个人决定实施的特殊事项,事后应将办事情况和结果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并适时公开。
三、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所设各个岗位,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
2.工作中无论哪个岗位出现问题、失误或事故,学校均要严肃认真地追查其原因,分析是人为的、还是客观的,是可预见控制的、还是不可预见控制的。
3.问题原因查清后,层层追究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当事人要负直接责任。
4.根据问题、失误或事故的原因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5.处分分类:
(1)批评;
(2)扣发奖金;
(3)赔偿经济损失;
(4)待岗或解聘;
(5)触犯法律者按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会议制度
(一)学校会议总要求
1.坚持减少会议的原则,有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就坚持不开,尽量控制会议次数。学校重大会议须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校长批准方能召开。
2.上级要求召开的会议及学校计划召开的会议,要按期、及时召开。
3.每次会议,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明确会议的中心议题、通知会议参加者,根据会议中心议题准备发言的内容,不开无准备的会,保证会议质量。
4.树立良好的会风,做到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手机放置振动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效果。
(二)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1.校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育教学、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2.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对教职工的奖惩、奖金的分配与审定;重大活动的安排;重要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等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3.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级干部全部参加,与议题有关的中层领导列席参加。
4.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5.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两个以上的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6.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会议讨论情况、会议决定和机密事项。
7.对会议决定的问题,必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校长助理协助校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三)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1.学校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各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打算。
2.除常务工作内容外,还要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1)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规定。
(2)讨论学校计划、总结。
(3)研究学校有关规定、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
(4)讨论对教职工的奖惩事宜。
(5)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6)学校临时遇到的问题。
3.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领导班子全部成员参加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会议决议,会后分管领导要按会议精神执行工作。
(四)全体教师会议制度
1.每两周召开一次全校教师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全校教职员工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设专人负责记录。
2.教师会议主要内容:
(1)各职能部门领导简明扼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布置下两周工作重点及要求。
(2)岗检员公布上两周教师考勤情况。
(3)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工作安排。
(4)公布学校临时的主要工作安排、重大决策和决定。
(5)通报学校两周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学校处理决定。
3.全校教师会议属例会制,无特殊情况不变,并由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
(五)学年组会议制度
1.各学年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
2.要定期研究以下工作:
(1)研究如何落实学校各职能部门下达的每周工作任务。
(2)总结上周工作,研究下步工作。
(3)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备课,研究实施新课程。
(4)研究各班学生思想、学习上的差异,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5)研究学年组的大型活动。
(六)班主任会议制度
1.根据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由分管领导或者德育主任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
2.重点研究以下工作:
(1)研究各班如何落实及完成学校每个时期中心工作任务。
(2)研究各班的学习质量、优生的培养和潜质生的提高。
(3)研究各班的班集体目标与落实措施。
(4)研究班委会的建设、班干部培养使用。
(5)研究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及家长的联系。
(6)研究班级的常规管理、班风、学风的形成。
(7)研究学生体育、卫生、文艺活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
(8)研究学生法律意识、竞争意识、良好习惯、道德风尚的树立与培养。
(9)研究各班在学习、纪律、卫生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原因。
(10)研究各班二课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
五、教职工聘任制度
学校在科学设立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干部、教师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按岗位的要求择人,教职工以岗应职,实现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1.学校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数科学设置机构和岗位,提出聘任方案,经学校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同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坚持以岗定人、因岗择人,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上岗条件,教职工提交上岗申请,竞争上岗。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职工德、能、勤、绩及身体状况等,由校长聘任相应人选,不能超编聘任。
3.聘任与校内职务工资挂钩,应聘者享受岗位津贴和相应待遇。允许一人受聘多职,并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受聘后,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
5.制定教职工岗位考核评估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聘任、晋职、奖励挂钩。
6.对拒聘的教职工,学校从其拒聘之日起停发其工资,限期半年内调离。对未聘任岗位的教职工,限期半年学习提高、届时重新应聘,如再次未被聘任,限期半年内调离。
7.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可面向其他学校招聘教职工,经本校批准,教职工可到其他学校应聘。
8.未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随意到其他单位工作,超过15天的和连续旷职15天,或一年累计旷职30天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价确定为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合同拒绝继续聘任,并限期半年内调离。
9.对不履行教师义务,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乱收费、乱办班的教师,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学校与其解聘,限期半年内调离。
10.对挂编在岗人员及出国逾期3个月未归者,学校不与之聘任。
六、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全员育人岗位责任制
1.党支部书记(校长):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制订全校德育长期、中期、近期目标;主持领导小组例会;对学校德育工作负全面责任聘任班主任。
2.分管校长:在校长领导下,围绕德育目标,制定落实措施,主持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主持班级考核,学生行为督查工作和班主任培训考评制度,主持家长委员会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德育主任:具体组织学校、班级德育工作,合理安排好学生学习、活动、休息时间;组织班主任业务培训和考评工作,主持每月一次班主任例会;组织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思想品德教育。
4.少先大队辅导员:领导和主持学校少先队工作。主持开展学生自我教育工作。
5.班主任:主持班级日常工作;组织各项活动;协调各科教师教育工作;进行家访;主持晨会和班会工作;对学生操行进行评定。
6.教务主任:确保品社课开足上齐,专任教师到位;学科德育进行全面督导;配合德育处合理安排好学生学习、活动、休息时间;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和考评工作,主持每月一次班主任例会;组织对学生进行惜时勤学教育。
7.总务主任:协助德育处对学生卫生习惯进行督查,教育学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8.品德社会课教师:落实教育大纲要求,对学生系统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和民主与法制教育。
9.各科教师:结合教材特点和教学特点进行德育渗透;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10.门卫工作人员:教育学生言行举止要礼貌,来回路上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