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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月3日]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有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极少数教师心存侥幸,违反师德师风进行有偿家教,利用职务之便做微商,明知故犯酒后驾车,更有甚者做出嫖 娼、猥亵、聚赌和涉债诈骗等败坏师德的违法事件,严重影响了全市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队伍的形象。时值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各校、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当前学习十九大热潮,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以实际行动维护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全市各学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反弹回潮。严禁公款走访、送礼、宴请等过节拜年活动,精简各类会务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及理由向上级、同级部门赠送土特产、提货券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公车私用;严禁公款组织旅游或者以各种名义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各类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与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二、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各学校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本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情况,对于优秀教师加强宣传,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对于行为欠妥,师德分寸界限不清的,要加强教育,立即整改;对于明显违纪并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置,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区(镇)政府。

各学校要畅通师德师风举报渠道,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公开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定期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利用学校网站、调查问卷、家长接待日等形式定期对学校师德情况进行自查,查找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违反《昆山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十个不准”》的线索,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坚决抵制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群众举报,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把手负责制”;针对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机制,规范学校管理

根据《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昆教〔2009〕13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之中,并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每年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通过教师自评、学生家长评议、主管部门领导评、学校综合评定,全面正确地对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倾向,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教职工有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组织人事科要参与调查处理的全过程。教育局每年对学校领导年度测评的同时,将对学校的师德考核工作和档案管理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直接与学校综合考评挂钩。

学校要抓住春节这一重要节点,将师德师风建设与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教师遵守教师礼仪、严禁师德失范。

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昆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