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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6月9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教育单位:

2018年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原则

1.申报教师所学专业和任教学科必须对口(含乡村小学),如专业不对口,即使已通过两门主干课,也不能初定而只能参加评审;

2.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乡村教师和普通(城区)教师分类评审。

二、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种类及条件

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以下两种:

1.二级教师、助理讲师

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可初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含幼儿园)或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分别初定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2.一级教师、讲师

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含幼儿园)或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含幼儿园)或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可分别初定一级教师或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上交材料目录

申请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报送材料包括:

1.学校上报

学校需上报初定职称名册(附件1)书面版,电子版同时在智慧教育云平台上报。表中填报的具体学历应该是符合条件的学历而不一定是最高学历。

2.申请人上报

申请人报送的所有材料均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内(不能用塑料文件夹等),袋上贴好《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封面》(见附件2)。档案袋内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见附件3)放在最上面不需装订,其他材料按序号由小到大自上而下装订成册。档案袋内材料包括: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A4)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的照片一律用电子照片)

注:“拟定资格”一栏,如初定初级,幼儿园填“幼儿园二级教师”、中小学填“中小学二级教师”、职业学校填“助理讲师”;如初定中级,幼儿园填“幼儿园一级教师”,中小学填“中小学一级教师”、 职业学校填“讲师”。“所在部门核实意见”、“单位意见”均需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2)工作介绍信复印件(公办学校2011年起录用的教师需提供)

3)毕业证书复印件(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民办学校教师2002 年以后取得学历者,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lk]aHR0cCUzYSUyZiUyZnd3dy5jaHNpLmNvbS5jbiUyZnhsY3glMmZsc2N4JTJmcXVlcnkuZG8lZWYlYmMlODklZTYlOWYlYTUlZTglYWYlYTIlZTclOWElODQlZTMlODAlOGElZTYlOTUlOTklZTglODIlYjIlZTklODMlYTglZTUlYWQlYTYlZTUlOGUlODYlZTglYWYlODElZTQlYjklYTYlZTclOTQlYjUlZTUlYWQlOTAlZTYlYjMlYTglZTUlODYlOGMlZTUlYTQlODclZTYlYTElODglZTglYTElYTg=[/lk]》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注册过还需复印注册页)

5)一二三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区县级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2000年之后工作的教师需提供)

6)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测试,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7)省教职工培训系统下载的继续教育证明和新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平时考核表复印件(民办学校不需提供年度考核表)

9)班主任工作证明

10)专业论文1篇及其它业绩材料复印件(论文不需发表或获奖)

11)劳动合同复印件(民办学校需提供)

12)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民办学校需提供)

以上第7)、8)、11)、12)项材料时间要求:本科学历初定初级需提供近1年,专科学历初定初级需提供近3年;全日制硕士初定中级需提供近3年。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所有材料只需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人签字、盖公章,并由学校集中报送;

2.职称名册书面版及申请人申报书面材料均需按初级、中级分类报送,职称名册电子版也需按初级、中级也分类报送;

3. 各校请于6月22日下班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上报初定职称名册电子表;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将初级职称名册书面版及申报材料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将于当日组织评委对初定初级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初定中级材料经整理后报昆山市、苏州市人社局审核。

4. 各校收齐评审费后也于7月3日交教育局发财科(初定初级和中级均为80元/人)。

附件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doc

 

 

 

昆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