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
为积极推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教育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18〕1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学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类别
1.A类:领军型高层次人才;
2.B类:重点紧缺型高层次人才;
3.C类:高层次人才;
4.姑苏教育人才;
5.考核合格的江苏省特级教师、市县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支持政策
1.对引进的ABC类教育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0万元、20万元和60万元、2万元和40万元的奖励资助及安家补贴;
2.对昆山市培育的ABC类教育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万元奖励资助;
3.教育人才获评苏州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教育名家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由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支付);
4.对考核合格的昆山市学科学术带头人、苏州市学科学术带头人、江苏省特级教师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10000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1.ABC类教育人才和姑苏教育人才的认定按《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证书等;(业务科室:组织人事科)
2.学科带头人和江苏省特级教师的业务考核按业务科室具体考核要求执行,具体考核由各业务科室负责通知。(业务科室:市教师发展中心;德育学科带头人由基教科审核)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遴选程序按照《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间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8月)
2.单位考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业务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送教育局相关部门;(9月)
3.业务审核:由业务科室对照申报人申报类型和申报条件,再次开展合格性审核,并将申报遴选工作情况书面递交局组织人事科;(10月)
4.会议讨论:由教育局会议确定奖励名单;(10月)
5.市人才办审核:将教育局会议确定的奖励名单报市人才办审核;(11月)
6.落实奖励政策:按文件规定拨付2018年度奖励资助。(12月)
五、申报受理
各类教育人才按《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五条和业务科室提供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附件1:昆山市2018年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表_201806131613432.doc
附件2:骨干教师考核_201806131613482.rar
昆山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