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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0日]

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

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18〕13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学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教育人才类别

(一)A类:领军型高层次人才

1. 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 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 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二)B类:重点紧缺型高层次人才

1.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或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2. 省特级教师;

3. 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三)C类:高层次人才

1. 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 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以及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省级优秀班主任或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4. 四十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5. 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县级学科带头人;

6. 其他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指职业技能大赛国赛金牌教练、省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者、在校企合作中成效显著且本人取得1项专利以上的 “双师型” 教师,以及引进的学科奥赛教练)。

凡涉及国家教育成果奖等奖项的项目,是昆山选拔申报,且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二、支持政策

1.对引进的ABC类教育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0万元、20万元和60万元、2万元和40万元的奖励资助及安家补贴;

2.对昆山市培育的ABC类教育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万元奖励资助;

三、申报条件

按《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件申报,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证书等资料。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遴选程序按照《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间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程序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8月)

2.单位考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审核确认,并出具业务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9月)

3.业务审核:由局组织人事科组织第三方评审专家对照申报人申报类型和申报条件,开展合格性审核和遴选,提出初步入围名单;(10月)

4.会议讨论:由教育局会议确定最终奖励名单;(10月)

5.市人才办审核:将教育局会议确定的最终奖励名单报市人才办审核;(11月)

6.落实奖励政策:按文件规定拨付2019年度奖励资助。(12月)

五、申报材料要求

《昆山市2019学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相关佐证文件、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简单装订1份,于9月31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2102室,过期不候。联系人:贾永林,电话:57552164。

附件:2019年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rar

                         昆山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