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4日是第6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党的十九大要求“维护宪法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此次国家宪法日暨昆山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推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凝聚全社会推进法治昆山建设的共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在宣传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区镇、单位要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昆山经济社会发展、市民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具象表达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和“七进”活动进行。12月4日上午安排“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暨昆山市宪法广场启用仪式;12月1日至12月7日,分专题组织宪法宣传活动。
1. 宪法进人大。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段俊的工友等企业员工走进人大,通过参观人大代表之家、人大史料展、宪法广场,强化宪法法律意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常委会工作,支持人大代表履职,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凝心聚力。
2. 宪法进机关。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人员学习宪法知识,感悟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意识。在开展重点内容宣传基础上,突出宣传依宪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庭审旁听等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精神。
3. 宪法进农村、社区。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充分运用乡村振兴讲习所、道德讲堂、文化活动中心等平台,向基层群众讲解宪法法律知识。强化区镇联动,运用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知识宣传。
4. 宪法进学校。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宪法主题班会、宪法晨读、宪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宪法书画展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规则意识。
5. 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分别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企业建设等。
6. 宪法进军营。结合军队法治建设需求,组织官兵参与宪法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对军人、军属的法律保障,军队法治建设等。
7. 宪法进网络。结合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评奖颁奖活动的承办,以及获奖作品展播,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
2. 落实普法责任。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宪法学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3. 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人民群众宪法学习的实际需求,积极创新学习宣传形式,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件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昆山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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