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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5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日前,江苏省已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3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为全面落实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运转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市一盘棋高度重视学校开学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开学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完善工作方案。区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的工作方案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重点做好全员防疫培训,防控应急演练定期消杀、就餐管理、住宿管理工作。

三、加强评估验收市和区镇两级教育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分工,对全市所有学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评估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到位,评估合格方可开学。

     严格人员管控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情况排查,精准掌握未回师生员工(包括境外师生员工动向和健康状况。师生员工从外地回昆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隔离观察工作。开学后,全面落实晨午检晚检制度,做好校园全体人员的体温检测登记工作,严禁带病返校进校涉及境外师生员工返昆的,各学校和用人单位,要全力配合属地执行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

、落实物资储备。科学规范做好现有防疫物资分发工作区镇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补足学校防疫物资缺额,特别是要向民办学校(幼儿园)学前幼儿看护点倾斜,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到位。

、确保校园安全。教育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各区镇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住建部门强化学校施工工地监管卫健部门落实学校防疫工作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公安、交通、交发部门强化校车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落实上下学高峰校门口交通疏导和治安管理工作

做好教学衔接。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开学后及时巩固前期线上教学内容,未参加线上教学的学生进行零起点个性化辅导,对因落实管控要求造成缺课的,及时安排个性化补课。

强化全面监管学校防控组会同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不得开展线下培训辅导。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开学收费监管,特别是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学前幼看护点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做好帮扶工作。加快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不出现贫困生疫情影响辍学。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