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日前,江苏省已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为全面落实开学前后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运转,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全市一盘棋”,高度重视学校开学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开学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完善工作方案。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的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重点做好全员防疫培训,防控应急演练、定期消杀、就餐管理、住宿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评估验收。市和区镇两级教育、公安、交通、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分工,对全市所有学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评估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到位,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
四、严格人员管控。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情况排查,精准掌握未回昆师生员工(包括境外师生员工)的动向和健康状况。师生员工从外地回昆后,按要求做好相应的隔离观察工作。开学后,全面落实晨午检和晚检制度,做好校园全体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严禁带病返校进校。涉及境外师生员工返昆的,各学校和用人单位,要全力配合属地执行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
五、落实物资储备。科学规范做好现有防疫物资的分发工作。各区镇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补足学校防疫物资缺额,特别是要向民办学校(幼儿园)、学前幼儿看护点倾斜,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到位。
六、确保校园安全。教育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各区镇落实属地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住建部门强化学校施工工地监管,卫健部门落实学校防疫工作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公安、交通、交发等部门强化校车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落实上下学高峰校门口交通疏导和治安管理工作。
七、做好教学衔接。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开学后及时巩固前期线上的教学内容,对未参加线上教学的学生进行零起点个性化辅导,对因落实管控要求造成缺课的,及时安排个性化补课。
八、强化全面监管。学校防控组要会同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各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辅导。发改、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学收费监管,特别是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幼儿园)、学前幼儿看护点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九、做好帮扶工作。加快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确保不出现贫困生因疫情的影响而辍学。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