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2019年姑苏教育人才的通知》(苏教组〔2019〕11号)精神,苏州市教育局将于12月开展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评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中在职在岗教师、教研人员和校长(园长、主任)。
申报教育名家的须为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教育领军人才须为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须为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从苏州大市外引进的,须在苏州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即2017年9月前来苏州工作)。
二、名额分配及申报类别
2019年,苏州全市拟评选教育名家3~4名,教育领军人才35名,青年拔尖人才160名左右。按照文件精神,我市将合计推荐不超过6名教师和校长作为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评选对象,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不得相互兼报;推荐15名教师和校长参评青年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江苏省特级教师、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可直接申报参评,不占青年拔尖人才的推荐名额)。
各地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要覆盖本地区所有学段,职业学校教师至少1 人。校、园长(含副职)原则上控制在推荐总数的30%以内,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人员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
三、基本资格及条件
本次评审在《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基础上略作调整,详见附件1。对教育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破格参评青年拔尖人才,不受职称或学科带头人称号的限制。
四、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学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申报表》(正反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平台材料提交。
2.证明材料。凡在《申报表》中填写的资历与成果,均需同时上传原材料扫描件。论文均需要提供电子稿,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起始日为2014年1月1日,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
3.申报青年拔尖人才的需提供一节代表个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课堂实录。
4.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需经学校(单位)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并在学校(单位)同意推荐后,申报者方可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电子文档。材料提交网址、时间以及要求等另函通知。
5. 各学校自定方案,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在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60%。
五、其它事项
1.要规范推荐程序。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要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材料验证、成果展示、民意测评和公示等工作。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上级部门。
2.各单位须于12月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2019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花名册》电子稿发邮箱:ksjyjqzlx@126.com。联系人:贾永林,联系电话:57552164。
附件:1.申报对象基本资格和条件
2.2019年姑苏教育人才申报表
3.2019年姑苏教育人才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
4.2019年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民意测评表
5.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介绍参考格式
6.2019姑苏教育人才推荐人选花名册
昆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