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持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成教校,有关幼儿园,各直属单位: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师德是立师之本、兴师之源。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时间
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9月起至2021年2月底。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
2.顶风违纪有偿补课(有偿家教)问题;
3.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
1.加强学习教育。一要认真学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通知》(详见附件),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持续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再次组织学习昆山市委教育工委印发的《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师德师风建设文件汇编及警示案例》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三要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学习次数不少于5次,要确保学校教职员工人人知道、人人了解、人人践行。
2.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要求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对外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邮箱,并将举报电话和联系人表报送教育局。
3.开展自查自纠。要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各校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方位从细排查,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讲清、并立即纠正,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4.制定方案、及时总结。各校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实际,认真制定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方案,将师德要求融入教师管理各个环节,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各方面。可以通过开展专题学习、师德承诺、师德故事演讲、谈师德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将专项治理总结上报教育局。
四、材料上报
1.举报电话及联系人表(2020年9月21日前)
2.自查自纠报告、专项治理方案(2020年10月28日前)
3.专项治理总结(2021年2月1日前)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767674233@qq.com。
附件:
1.昆山市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持续专项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8号)
3.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及联系人表
中共昆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昆山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